老 兵
盛夏的伊春,蓝天、白云,青山、绿水,吸引了祖国八方游客。每当外地人称赞我们的家乡:生态良好,环境优美,街道整洁,心中为生活在这座美丽城市充满了骄傲与自豪。
然而当看到有些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时,心中略感遗憾。傍晚,有人到河边乘凉、聚餐,玩完走后扔下了遍地垃圾、纸屑;街道边,有人把吃完冰棍的包装纸,空饮料瓶不扔到垃圾箱里而随手丢弃在绿化带内;有人把饮料盒、烟盒从飞驰的车内扔到大道上,既不安全又不卫生;有人图省事,从高楼住宅窗户往外抛垃圾、杂物;生活好了,养猫、狗的人多了,动物的粪便到处可见……这些不文明行为大煞这座美丽城市的风景,这既是对文明形象的抹黑,也是对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的漠视与亵渎。
人是城市的主体,文化是城市的灵魂。一座城市的文明,不仅要有完善的现代化基础设施,优美的生态环境,高楼大厦,广阔的马路广场,更要有文化素质、文明素质高的市民。台湾一位女作家说得好:“文明其实体现在一个人如何对待他人、对待自己,如何对待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。”当你走过一棵树,树枝低垂,是随手把树枝折断丢弃,还是弯身而过;当你看到道边的垃圾纸屑,是弯腰拾起放到箱内,还是视而不见,一绕而过;电梯门打开了,是谦让他人,还是霸道地把别人挤开;路见盲人是上前搀扶,还是擦肩而过……一座城市文明程度,其实就体现在你、我、他的举手投足,一颦一笑,整体气质,体现在每一个市民的身上。许多到过国外、到过邻国俄罗斯的同志,回国后讲述感受最深的除了发达的经济,富裕的生活,是人们良好的文明素质。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,走在大街上文明礼让,深夜即使一辆车行驶也自觉等绿灯,不闯红灯。改革开放了,我们有能力把国外的先进技术学到手,也一定能把人家的文明行为学到家。
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,既要靠城市管理者的决心和强制力,更要靠市民的自觉与自省。北方人有一种陋习,往往把不拘小节,不讲文明当做性格豪放的一种表现,当优点向别人炫耀。随着城市化的进程,社会文明的进步,应该抛弃这种错误观念,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品位,争当一个讲文明、懂礼貌的现代人。有些机关干部下班回家后,不愿参加社会的公益事业,不遵守社会公德,也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。伊春木材加工厂下岗职工靳春田,八十年代初主动担当“义务楼长”。不论酷暑寒冬,每天起早清扫楼道,打扫卫生,在他的感召下,从楼口到小区,大家都自觉爱护环境,保持环境,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像靳春田这样的文明市民,广泛宣传,大力提倡。一个人的文明行为,会对一群人起到良好的示范教育。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。为塑造伊春绿色林都新形象,跟上城市建设的脚步,要自觉从我做起,从生活中点点滴滴每件小事做起,为文明城市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,让伊春林都山美、水美、人更美。
(来源:伊春日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