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)区(局)文明办、文体局(科):
我市2010年成功组织开展了第一届全民健身、群众文化“热心人”评选活动后,各位“热心人”在推动全民健身和群众文化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为进一步壮大“热心人”队伍,将其打造成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公益品牌,引导更多的群众关心参与经济社会建设,为建设美丽富庶、文明和谐、健康幸福新伊春贡献力量,经研究确定,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第二届全民健身、群众文化“热心人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单位
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办、市创文办主办,市体育局承办“伊春市十佳全民健身热心人”的评选,市文广新局承办“伊春市十佳群众文化热心人”的评选。
二、评选范围
凡有伊春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在伊春并长期参与全民健身、群众文化社会公益事业、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评选活动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各项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。
2、熟悉伊春市民风民情,社会责任感强,热心全民健身、群众文化公益事业。
3、有一定组织带领群众开展全民健身、群众文化活动经验,思路清晰,表达能力较强。
4、在全民健身、群众文化活动中具有一定影响力。
5、为人正直热情,办事公道,作风正派,在当地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。
四、评选步骤
1、报名(即日至6月15日)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的办法,各县(市)区(局)文明办、文体局(科)组织所属基层单位推荐候选人。
2、初选(6月16日至6月30日)。各县(市)区(局)文明办、文体局(科)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“伊春市十佳全民健身热心人”和 “伊春市十佳群众文化热心人”候选人进行初审,填写推荐表,撰写推荐材料,初选出来的 “伊春市十佳全民健身热心人”候选人上报到市体育局, “伊春市十佳群众文化热心人”候选人上报到市文广新局。各县(市)区(局)上报的全民健身、群众文化“热心人”候选人名额各1名。
3、评审(7月1日至7月10日)。主办、承办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,根据候选人事迹评选出“伊春市十佳全民健身热心人”、 “伊春市十佳群众文化热心人” 各10名,“伊春市十佳全民健身热心人”、 “伊春市十佳群众文化热心人”提名奖若干名,并对社会进行公示。
五、奖励办法
由主办单位召开总结表彰大会,对评选出的“伊春市十佳全民健身热心人”、 “伊春市十佳群众文化热心人”和“伊春市十佳全民健身热心人”、 “伊春市十佳群众文化热心人”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,分别颁发奖杯、荣誉证书和奖品,并组织文艺展演活动。
六、几点要求
1、严格标准,及时上报材料。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,认真做好推荐、审核工作。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,真正把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,推荐人选要具有代表性。要认真填写《推荐表》,一式三份,附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材料(另附电子版),事迹材料要突出重点,内容充实,生动感人。上报的推荐表各单位可根据样表(用A4文件格式)复制。
2、加强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。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方式,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,形成较强的宣传声势,扩大社会影响。
伊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办公室
伊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
伊 春 市 体 育 局
伊 春 市 文 化 广 电 新 闻 出 版 局
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